100年博班入學考試

物理學系博士班規定事項

 

招生名額

一般生

甲組(主修應用物理)二名,乙組(物理教育)一名

在職生

甲組(主修應用物理)一名,乙組(物理教育)一名

 

報考資格

一般生

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、獨立學院 學系(所)碩士班研究期滿,得有碩士學位者(含應屆畢業生);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。(參閱附錄一之規定)

在職生

同一般生。

 

審查應備 資料

1.碩士論文(或初稿)及研究計畫書一份。

2.碩士歷年成績單一份。

3.助理教授含(以上)推薦函二封。

4.已發表之著作影本一份。

5.其他有助於審查佐證之相關資料。

6.回郵信封一個(中式標準信封,貼足五元郵資)。

 

考試科目 與 成績計算

 

筆  試

節次

考試時間

考試科目

計分

比例

指定科目

檢    定

同分參酌 順   序

口  試

1.口頭報告(包含碩士論文及攻讀博士學位計畫)。

2.口頭報告答詢。

 

50%

 

---

 

1

審  查

依「審查應備資料」之重點要項評定之。

 

50%

 

---

 

---

備註

各組缺額得互相流用。

聯絡電話

(04)7232105 轉分機 3305

 e-m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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